為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落實,推動全市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現將4起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富拉爾基區供銷合作社主任李紅宇對下屬企業富龍生產物資經營處未正確履行監管職責問題。2017年至2020年,李紅宇擔任供銷社主任期間,對下屬企業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管,致使富龍生產物資經營處財務管理混亂,存在未經審批使用專項資金建設庫房、私設“小金庫”、賬外賬白條列支,以及違規收取下屬分支機構管理費和公款吃喝問題。對此,李紅宇負有領導責任。2021年4月,李紅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龍江縣哈拉海鄉原副鄉長張德勇對耕地輪作補貼審核敷衍應付問題。2018年,張德勇在主管本鄉耕地輪作工作中,未按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補貼地塊進行全面復查,對部分地塊未經核實即確認上報,致使不符合補貼條件的2000余畝耕地違規享受輪作補貼30余萬元。對此,張德勇負有領導責任。2021年4月,張德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申報補貼已被追繳。
三、訥河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姜長娟落實疫情防控監管措施不力問題。2021年11月30日,訥河市人民醫院分診臺醫護人員未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掃碼、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規定,且門診樓外科住院部連續發生非醫護人員尾隨進出問題,存在較大的疫情傳播風險。姜長娟作為主管疫情防控工作副院長,負有領導責任。2021年12月,姜長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四、依安縣醫保局原局長孫忠輝對異地醫保支付把關不嚴問題。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孫忠輝擔任醫保局局長期間,由于監管不力,把關不嚴,致使依安縣醫保局違規支付異地參保償付就醫費用共計16萬余元,目前,尚有11萬余元未追回,造成較大損失。對此,孫忠輝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10月,孫忠輝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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